刑事诉讼中人脸识别证据探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226.2023.04.007

刑事诉讼中人脸识别证据探究

引用
伴随科技发展和人类认识水平的提升,人脸识别证据已被运用于刑事审判当中.人脸识别证据可以在提高证明效率、降低证明难度和强化指控体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实践中,人脸识别证据的运用仍存在法律资格不明、运用方式混乱、不规范等问题.集中体现在:将人脸识别证据作为涉案线索使用,弱化了其证明价值,抑制了辩方质证;将人脸识别证据归入现有法定证据种类之中,掩盖了其特殊性,证据审查规则亦难以兼容;将人脸识别证据列为其他证据材料,导致其法律地位被质疑和法庭信赖偏向.人脸识别证据具备实质性和证明性因而当属证据,由于其并非自始不具备证据可接受性,因而可享有证据资格以进入法庭使用.为消解其法律地位疑惑、保障其规范合理适用、弥合技术与司法冲突,一方面应在规范层面修改法定证据种类的表述方式以破解于法无据问题;另一方面应从法庭准入资格审查、定案根据资格审查以及辩方质证机制构建层面保障其使用规范.

人脸识别分析结果、人脸识别证据、人脸识别

31

D915.13(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开放基金资助课题

2023-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473-48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证据科学

1674-1226

11-5643/D

31

2023,31(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