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2023.04.003
刑事证据有效辩护的反思与建构
刑事证据辩护属于刑事辩护的独立基础性类型,目前我国证据辩护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方面均处于起步阶段.证据资格辩护属于证据辩护的基础形态,证明力与证明标准辩护则属于高阶证据辩护形态.不同种类证据相关的普遍知识是证据证明力辩护的信息条件.在厘清证据辩护概念与证据有效辩护评价标准的基础上,以辩护人证据知识库构建以及对证据与待证要件事实的推理能力为支撑,充分考虑不同类型证据的特点,构建以证据资格辩护为基础,以证明力辩护与证明标准辩护为核心的充分有效的刑事证据辩护体系.实现准确事实认定与人权保障的双重诉讼目标.
证据辩护、有效辩护、证据资格、证明力、证明标准、证据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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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3(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23-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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