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2023.04.001
电子数据合法性规则体系研究
电子数据的合法性规则体系包括取证合法性规则、违法取证的法律后果规则和合法性审查规则.通过分析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可以发现,取证合法性规则体现在取证主体、取证程序和审批要求方面,技术规则不应纳入取证合法性的范畴,取证合法性规则的权利基础模糊、特殊性问题没有得到规定,与技术规则的衔接需要完善.违法取证的法律后果,目前立法中仅有瑕疵电子数据排除规则,暴露出完整性、科学性、开放性方面的诸多不足.合法性审查规则体现在审查对象和审查程序方面,存在对应性、系统性和功能定位等方面的缺陷.电子数据合规性规则体系的完善,既需要解决规则体系本身的课题,也要关注改革的基础性课题.
电子数据、合法性、取证规则、法律后果规则、审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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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3(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YJA820005
2023-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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