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2022.02.004
从司法逻辑到技术逻辑——鉴定意见的明确性规定与科学性要求之冲突及其调适
鉴定意见不明确常常困扰民事法官.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近颁布的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出具不明确鉴定意见的鉴定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对鉴定意见的明确性规定与司法鉴定的科学性要求产生了冲突,该冲突根源于法官的司法逻辑不同于鉴定人的技术逻辑.司法鉴定是科学实证活动,鉴定意见是否明确受到鉴定技术、鉴定材料、鉴定人能力等多种因素影响.法官的司法逻辑应当遵循鉴定人的技术逻辑,解决鉴定意见的明确性规定与科学性要求的冲突需要采取如下措施:合理降低不明确鉴定意见的发生率;有效强化法官对不明确鉴定意见发生机制的甄别能力;严格限制出具不明确鉴定意见的鉴定人的责任范围;充分激励法官通过不明确鉴定意见审判案件.
民事司法、鉴定意见、明确性、科学性、司法逻辑、技术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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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3(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JZD021
2022-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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