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据概念的个案导入:以聂树斌案为例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226.2017.04.001

无证据概念的个案导入:以聂树斌案为例

引用
聂树斌案复查再审的艰难并非理论偏误所致,但是为迎合司法实践提出所谓的聂树斌有罪和无罪“四六开”的概率论解释,反倒成为聂案各方各取所需的借口.通过“无证据”概念的引入,案件事实论证的成立与否可以转化为有、无证据的真相判断.对于所谓“证据确实充分”的已决案件,即便是因为真凶出现的偶然情形被认为的是错案,亦需要重新审视曾经的“证据”,这并非是以一个糟糕的论证代替另一个劣质的论证,而是要深入到糟糕的论证细节之中,将曾经的不确实、不充分的、非法获取需要排除乃至虚假和捏造的“旧证据”还原为“无证据”,同时运用“新证据”把“旧证据”证伪为“无证据”,才能跳脱所谓的既有罪又无罪的概率论陷阱.

聂树斌案、概率论、对立论证、循环论证、语境论、无证据

25

D915.13(法学各部门)

2016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一般课题《“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诉讼证据审查》GJ2016C09

2017-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389-40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证据科学

1674-1226

11-5643/D

25

2017,25(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