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2017.02.001
第三层次有罪判决证明标准的技术性构建——基于现代证明科学进路的探索
现代法治社会对案件事实进行精确认定以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无辜这一双重目标的需求,以及出于对事实裁判者的主观规制与提高证明标准可操作适用性之考量,使得第三层次有罪判决证明标准之构建成为迫切必要.现代证明科学的兴起与发展,为构建第三层次的有罪判决证明标准提供了全新的视野与路径.基于证明科学进路,通过探寻并确立庭审证据分析与证据评价之科学有效方法和规则,能够找到满足证据分析与证据评价的科学且精细化之指标,运用这些指标最终能够塑造出第三层次有罪判决证明标准这样一个"动态模具".该标准在性质上属于或然性标准,具体包含四项科学且精细化的指标.裁判者通过运用有效的方法能够合理判断庭审证明是否符合这四项指标,并据此获得精确且正当可接受的裁判事实.
第三层次有罪判决证明标准、事实认定、证明科学、证据分析、证据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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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3(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阶段性研究成果编号NCET-13-098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重点调研课题"错案的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研究"研究成果编号NJ201430
2017-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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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