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2013.06.006
人体损伤鉴定标准的变化与问题研究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在实施了二十多年的重伤标准、轻伤标准、轻微伤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标准科学、临床医学、法医临床学的最新理论成果,在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制而成.标准在形式上完全按照标准的格式进行编排,将损伤程度分为3等5级,增加了大量的鉴定操作性的技术规范.标准在内容上解决了实践中部分疑难复杂问题,增加了判定损失程度的损伤类型,明确了一些有争议的损伤鉴定情况.笔者同时也指出了其中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比如标准的法律性质不明,标准不能穷尽所有损伤类型,标准涉及的专业知识发生变更,标准内容有争议的处理原则等.
损伤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故意伤害罪、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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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9.4(法学各部门)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012BAK16B02-2
2014-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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