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2013.02.005
《侵权责任法》背景下医疗损害鉴定程序改革研究
从学界争议和各地实践来看,医疗损害鉴定主体的改革分歧巨大。从实践的角度而言,目前应当更多关注医疗损害鉴定程序的改革。文章对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和浙江五地的医疗损害鉴定程序改革进行梳理,分析了医疗损害鉴定程序目前存在的问题:对鉴定人中立性的保障不足、公正程序的最大要素——参与的构建存在不平衡、对鉴定意见的科学性的保障的认识和制度构建都有待提高。文章从启动权、受理标准、增加专家学科专业确定的预审查环节、回避制度、异地鉴定和网络鉴定等方面提出了医疗损害鉴定程序改革的具体建议。
医疗损害鉴定、鉴定程序、中立性、科学性、公正性
D918.9(法学各部门)
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医疗损害赔偿法律适用冲突研究”09YGCZH022研究成果之一。
2013-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18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