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主体格局的中国模式——以刑事诉讼法为范本的分析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226.2013.01.006

司法鉴定主体格局的中国模式——以刑事诉讼法为范本的分析

引用
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对司法鉴定制度作出修改.司法鉴定制度改革选择了一种新路径,即初步确立了司法鉴定主体格局的中国模式:选择了一种以鉴定人为主、专家辅助人为辅的司法鉴定主体格局,由二者共同为案件中涉及的专门知识问题服务.然而,配套制度的缺憾可能造成这种模式选择希冀凸显的立法理念不能完全表达,期盼达到的目标不能完全实现.

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司法鉴定主体格局、中国模式

21

D918.9(法学各部门)

2013-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61-6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证据科学

1674-1226

11-5643/D

21

2013,21(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