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2012.02.002
从定罪的“证明标准”到定罪量刑的“证据标准”——新《刑事诉讼法》对定罪证明标准的丰富与发展
1996年刑事诉讼法只有定罪的证明标准,没有规定量刑的证明标准。多年来,理论界围绕定罪的证明标准展开热烈的讨论,实务界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新《刑事诉讼法》首次对“证据确实、充分”从三个方面作出解释。本文认为该规定已从原来定罪的证明标准发展为定罪量刑的证据标准,是新《刑事诉讼法》对定罪证明标准的丰富与发展。
定罪、量刑、证明标准、证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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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3(法学各部门)
2012-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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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