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2011.04.005
民事证据排除裁判及其效力
证据排除纠纷的主体是当事人,当事人对于解决这种纠纷应当享有处分与主导的权利。因此应当给予当事人以基本的听证保障,构建起正当的证据排除程序。而合适的裁判形式的选择也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保障和法院职权的顺利行使。中间判决是适合于民事证据排除的裁判形式。民事证据排除裁判具备争点效。应当在我国构建合适的证据排除裁判。
证据适格性、证据排除裁判、争点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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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3(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证据科学的理论体系与应用研究”06JZD001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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