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视野中的盘查记录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226.2010.01.006

刑事证据视野中的盘查记录

引用
盘查记录有<当场盘问、检查笔录>和<挡获经过(说明)>两种形式,它们在制作主体、形成时间空间、证明内容等方面具有不同特点,之所以如此,源于不同的警务机制.盘查记录的诉讼证据资格不应有任何疑问,这是因为在"违法--犯罪二元追诉机制"下,刑事立案前的查缉活动由负责日常警务的警察依法进行,由此获得的证据必然具有合法性.在证明作用方面,盘查记录因其证明内容的综合性、直接性和不可替代性,从而具备了很强的诉讼推进能力.从立法完善角度,应当统一盘查记录的形式,规范其制作方式和记载内容,明确盘查记录的诉讼证据地位.

刑事证据、盘查记录、证据资格、证明作用

18

D918.7(法学各部门)

2011-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66-7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证据科学

1674-1226

11-5643/D

18

2010,18(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