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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1226.2009.02.002

证明模式转换的必要性与现代证据规则

引用
@@ 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官或者其他司法人员在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倾向历来是较为突出的.具体表现的主要情形是,法官对案件真相已经形成确信,但因证据在形式上并不符合法定规则或习惯规则的要求而不能定案.比如有些案件,虽然法官或其他司法人员已经确信了案件真相,但限于证据数量不足而不敢定案.这其中最普遍的是所谓"孤证不能定案";比较常见的是,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一律不定案,也存在只有被害人陈述或证人证言或书证不能定案的.

证明、模式转换、必要性、证据规则、Rules、Modern、Changes、孤证不能定案、司法人员、案件事实、法官、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证据认定、形式主义、习惯规则、司法实践、符合法、定规则、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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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3(法学各部门)

2009-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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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1226

11-564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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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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