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2009.01.004
论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与普通行政诉讼在证明责任上存在重要差别,现有的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不足以完全解决其中的问题.其中,认定政府信息属于国家秘密的证明责任,依申请公开中关于申请条件的证明责任,信息不存在的证明责任,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的证明责任,都需要在现有证明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
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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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3(法学各部门)
2009-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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