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2005.01.001
重构我国司法鉴定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并于2005年10月1日生效.其间有半年的准备调整时间.该<决定>对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鉴定机构的设置、鉴定人资格、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决定>的出台必将对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体制进行调整,对我国司法鉴定制度产生深远的影响.其有积极进步的一面,但也有消极负面的一些影响,其中最大最直接的影响莫过于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影响.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我们将这些问题提出来,供有关各方为实施<决定>做好准备.
司法鉴定、体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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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8.9(法学各部门)
2005-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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