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2001.04.008
反思现行医疗事故鉴定制度
现行的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是在改革初期设立的,受当时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同其他鉴定制度一样,其设置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与行政改革、当今的法治精神相冲突;医疗事故鉴定是一项严肃、科学、专业性的技术鉴定,应当从行政部门独立出来,成为一个公众性的中介机构;颁布新的有关医疗事故鉴定方面的单行法律,建立地、省、中央三级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专家库,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司法鉴定制度健全和完善的必然要求.
司法鉴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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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6;D919.4(中国法律)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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