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1999.04.015
"严重残疾"的标准和具体认定
@@ 从临床法医学的角度,一般认为,人体损伤程度分为三种,即轻微伤、轻伤、重伤.目前已颁布实施了评定三种损伤程度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随着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颁布实施,就伤害程度来讲,在第234条第2款又增加了新的规定:"……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就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和标准,即人体损伤严重程度不是三分法了,而是增加为四分法:即轻微伤、轻伤、重伤、严重残疾.对此,法医学界和刑法学界应当制定新的标准,实践中的具体认定问题应有新的认识和规定.
残疾、行业标准、损伤程度、损伤严重程度、轻微伤、人民共和国、临床法医学、致人重伤、有期徒刑、法学界、刑法、无期徒刑、伤害程度、认定问题、人体、国家标准、颁布、四分法、三分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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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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