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1999.04.004
面部损伤的特点及其法医学鉴定
目的研究面部损伤的特点及法医学鉴定要点.方法对1997年1~6月期间活体损伤鉴定例中有关面部损伤的案例进行分析,并按年龄段分为3组:Ⅰ组(未成年组)<18岁;Ⅱ组(青壮年组)18~59岁;Ⅲ组(老年组)≥60岁.结果半年期间所有活体检验案例中,面部损伤占总数的43.40%(123例),其中未成年组15例,青壮年组100例,老年组8例.各组研究结果显示:(1)未成年组多因意外事故致伤(66.67%),发生地点以学校和住家附近为主(66.67%),主要被认识的人致伤(73.33%),未发现亲属致伤;老年组(8例)损伤较轻,多为软组织损伤(57.14%),因家庭纠纷引起多见(50.00%),发生在住家及其附近为主(75.00%),大多数被亲属及熟人所伤(75.00%);青壮年组(100例)的起因、发生地点及损伤情况广泛及多样.结论面部损伤是法医学鉴定中常见损伤之一,面部损伤的特点与不同年龄组别有密切关联.但由于损伤的部位特殊,有些问题需要在法医学鉴定中进一步讨论.
面部损伤、损伤特点、法医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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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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