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的三重控制机制:基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实践的分析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是个人破产领域中实现个人破产制度集体清偿和债务豁免功能的替代性机制,其独立于强制执行、执行和解和参与分配制度,是未来个人破产的过渡性制度,属于类个人破产.个人破产的准入控制依赖于诚信债务人的识别,而债务人诚信状况的识别则取决于债务人、管理人与政府部门和人民法院三方具体义务的设定.准确界定豁免财产的范围,规范豁免财产的转换和处置,同时审慎处理未来收入的豁免,是实现个人破产财产控制的关键.实现个人破产免责控制的理想路径在于实体和程序的双向构建.在实体建构方面,除不予免责的法定情形、不予免责的债务类型之外,还应同时细致规定免责的考察因素和免责的效力;在程序构建方面,应坚持许可免责的程序路径,同时规定免责程序的具体步骤.
个人破产、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准入控制、财产控制、免责控制
2022
D922.291.92;F426.21;F27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BFX126
2022-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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