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背景下海洋建设工程审判疑难问题
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统一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裁判尺度,促进了建筑市场的高质量发展.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海洋建设工程蓬勃兴起,随之引发的海洋建设工程纠纷逐渐增多.海洋建设工程案件既有一般建设工程案件的共性,又具有海事个性,在《民法典》实施背景下,需要妥善认定海洋建设工程案件的管辖、海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海洋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海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及发包人的任意解除权问题,合理化解海洋建筑领域风险,平衡海洋建设工程各方当事人利益,助力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海洋强国战略的有效实施.
民法典;海洋建设工程;码头建造;航道疏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021
2021-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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