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一体化视野下网络商业谣言的法律规制——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为例
网络商业谣言大行其道,已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威胁企业生存和发展,迫切需要刑法进行有效规制.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为例,目前刑法治理过程中存在诸多弊端,如立法粗疏,司法实践中相关案件很少;刑法与前置法难以衔接;罪量标准适用不统一等.对此,应树立刑事一体化思想,严密刑事立法和完善司法,同时完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之前置条款的规定.
网络商业谣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反不正当竞争法》、刑事一体化
D920.4;F270;G40-057
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委托课题SKHX2018305
2020-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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