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与法院工作创新——构建数据共享的司法信用体系
数据作为司法审判中语音识别、区块链存证、人工智能等辅助技术发展的“原材料”,也是全流程在线审理机制建设的核心要素.而区块链技术的去中介、分布式、防篡改等特点给数据的利用方式、价值体现提供了新的选择,特别是区块链存证的广泛应用,从根本上使数据脱离了纸质文本的“形式束缚”与第三方中介的“效力依附”,为重构数字经济时代的信任模式打下了坚实基础.数据的顺畅流动是走向信用司法体系的应有之义,但囿于数据流动的制度成本大且激励不足而存在“数据滞流”现象,需要区块链技术和“共票”机制在司法机构之间构建对等的平台和有效激励机制,构建属于数字经济时代的司法信用体系.
数据滞流、智能合约、共票
TP311.52;D926.2;F271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19XNQ043
2020-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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