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未注册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与保护——兼评《商标法》第十三条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的适用
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是商标权注册取得原则下给予未注册商标保护的一种特殊途径.因现行法律规定的概括性和模糊性,司法实践对如何认定和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存在一定的分歧.同时,由于未注册驰名商标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之间存在一定关联,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商标法》第13条第二款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第一项存在不同的认识和做法.本文以典型案例为分析样本,探讨未注册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标准和保护方式以及前述两个具体法条的适用.
未注册驰名商标、具有一定影响、商品名称、商业标识
2019-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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