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诉讼”与“既判力”的混同及其规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重复诉讼”与“既判力”的混同及其规制

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1”第247条首次规定了禁止重复起诉,第248条对“新的事实”予以明确,但是第247条与第248条的规定混同了“禁止重复诉讼”与“既判力”.为了充分发挥禁止重复诉讼与既判力各自所具有的制度价值与功能,有必要结合相关法理基础及域外经验,适当限缩禁止重复诉讼的范围,明确区分既判力与重复起诉.

诉讼系属、新的事实、重复诉讼、既判力

2019-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82-9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律适用

1004-7884

11-3126/D

2018,(1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