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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食品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行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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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回收、过期、霉变等非食品原料, 需根据添加对象是否有毒、有害, 选择适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滥用食品添加剂, 因添加的不是非食品原料, 不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但所生产的食品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需根据所生产食品的属性选择适用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不明知的不构罪, 明知的应结合所生产食品的属性, 选择适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食品、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刑事责任

2018-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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