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证明责任研究——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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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证明责任研究——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解读

引用
诊疗损害责任是医疗损害责任中最基本和常见的案件类型.本文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阐释,明确了诊疗损害责任纠纷在遵循“谁主张,谁举证”一般规则的基础上,对患者予以必要的举证缓和这一特点.

诊疗损害责任、举证证明责任、鉴定程序

2018-04-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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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884

11-3126/D

2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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