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要件审判“三段式”思维
事实问题是法官的最大困扰.法官与当事人对事实认识的错位,源于两个维度差异:一是相关性,是否可归入要件事实;二是真实性,是否可以被证明.以此二者构建坐标系,清晰描述法庭上事实存在的四个空间,进而推演法庭事实包括生活事实、要件事实、法律事实三种演进模态.坚持庭审、裁判一体化视角,依托审判逻辑,把握司法规律,描绘“三段式”审理与裁判一体化思路:第一段寻找规范基础,固定大前提;第二段查明要件事实,确定小前提;第三段涵摄法律事实,推出结论.
法律逻辑、要件事实、证明责任
D9 ;DF7
2018-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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