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知识产权司法需求论我国民法典的编纂
民法典是立法的体系化.体系化的工具价值能最好地实现法典变革社会的目的.体系化的立法文本可以帮助司法者减轻说理与找法的负担、促进裁判标准的统一、提供解决新问题的思路.非体系化的思维弊病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的知识产权审判,从回应司法需求的角度而言,我国民法典极有必要设置知识产权编,通过立法体系化引导、统一审判思维.
民法典、体系化、知识产权司法
本成果受到中国人民大学“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批准号:15XNLG06.
2017-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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