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局与破解: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成本分摊规则的功能主义审视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困局与破解: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成本分摊规则的功能主义审视

引用
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并随之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该意见第15条规定了诉讼成本负担机制,对规范环境公益诉讼的审判程序,理顺环境公益诉讼费的承担机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诉讼成本分摊规则同时承担着正诉激励、滥诉预防与行为矫正的三重功能.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法院关于环境公益诉讼成本分摊规则的规定,却因未能满足相应前提条件而使该规定应有的三重功能陷入困局.为兼顾正诉激励、滥诉预防与行为矫正的三重功能,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应采用“败诉方负担”规则,即环境公益诉讼当事人一方败诉之后,不仅要承担自己的全部诉讼成本,还要承担对方当事人包括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所耗费的其他费用在内的全部诉讼成本.

环境公益诉讼、成本分摊、败诉方负担

2016-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0-86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