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框架内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的行使
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实质上是立法赋予中小股东在一定情形下的退股权.我国法定退股权的确立因资本维持等理念的变化而经历了一个否定然后肯定的过程.目前,《公司法》第74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行使股份收购请求权的条件和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具体权利行使方面存在诸多障碍,主要体现为法律适用方面的争议较多.本文试图以解释论的方法,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结合其他相关法律条文以及异议股东退股权的法理基础,分析和探讨《公司法》第74条的理解和适用,以利于审判实务中一些争议问题的解决,保障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的正确行使.
法律框架、异议股东、股份收购
2015-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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