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评估的实证检视与功能回归以发回重审率、改判率等指标为切入点探讨
案件质量评估与绩效考核挂钩以及其本身指标设置的缺陷对司法公正产生的负面效应严重,究其原因是法院对案件质量评估宗旨理解和使用的偏差,使评估工作偏离了以司法公正为标准的宗旨,以致司法活动陷入以牺牲公正为代价的“唯指标论”困境.案件质量评估的目的和功能,应回归案件质量评估以评估结果引导司法活动遵循公正原则的初衷,摆脱行政化的干扰,力求使评估结果更全面、客观,让案件质量评估成为客观评价司法状况的有效工具,为司法决策提供正确依据.
案件质量评估、司法公正、评估体系
2014-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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