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不存在”案件司法审查若干问题的探讨——以信息不对称为视角
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行政机关经常会作出"政府信息不存在"的答复,据一些地方官方的统计此类答复占了约20%.[1]对这样的答复公民通常表示怀疑,甚至认为行政机关故意刁难老百姓,为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原告一般处于信息劣势地位,法院也同样如此.所以,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时,我们要高度重视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合理举证责任分配、正确确立证明标准,积极消解法院处于信息劣势的问题,实现司法公平、公正.
2013-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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