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立案受理三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施行,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制度,取代了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所确立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在诸多方面体现了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其所带来的重大制度变革,将使人民法院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首当其冲的便是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与受理.在新的形势下,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的立案受理工作如何做到既强化对行政征收的司法监督、实现对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全面保护,又切实保障合法征收的行政效能、推进公共利益的实现:既充分保障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正当行使诉权,防止发生有案不收、不立不裁等现象,又有效防止因受理不慎、受理不当而造成矛盾扩大化和纠纷复杂化;既引导被征收人运用合法、理性的途径依法维权,又促进人民法院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高效、合理的利用,将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一个重大司法难题.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征收、行政诉讼、立案、人民法院、管理条例、补偿制度、土地上、司法资源、利害关系人、合理的利用、制度创新、制度变革、正当行使、依法维权、行政效能、诉讼案件、司法监督、理论创新、合法权益
D925.3(中国法律)
2011-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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