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的实践与思考
@@ 一、引言与从实体上规范自由裁量权一样.从程序上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亦是量刑规范化的必然要求.实体与程序缺少任何一项,就量刑规范化改革而言是不彻底、不完整的.对此,作为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牵头单位,最高法院无论是在调研论证初期,还是在此后的试点及如今正式试行时,均将量刑程序文本与实体文本同步推进.
量刑规范化、法庭审理、审理程序、实践与思考、Thought、规范化改革、实体、自由裁量权、最高法院、文本同步、牵头单位、量刑程序、不完整、试点
D925.2(中国法律)
2011-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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