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欧盟破产法中”主要利益中心地”的确定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论欧盟破产法中”主要利益中心地”的确定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引用
@@ 一、债务人”主要利益中心地”问题的提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破产案件也逐渐增多,数量急剧攀升.由于破产财产可能分散在世界各地,债权人也位于不同的国家,针对同一经济实体的破产案件可能在几个国家同时进行,这使国际破产案件的处理变得复杂起来.最简单的国际破产案件可能仅仅只有一两个外国的债权人,而最复杂的国际破产案件,即有关跨国企业集团的破产案件,则可能涉及到世界各地数以百计的公司实体.”1”

欧盟、破产法、利益、中心地、破产案件、债权人、跨国企业集团、经济全球化、经济实体、破产财产、国家、债务人、问题、公司、分散、处理

D9(法律)

2010-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8-6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律适用

1004-7884

11-3126/D

2010,(8)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