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缺员仲裁的限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论缺员仲裁的限制

引用
@@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如果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由多名仲裁员组成,一般应由这多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完成所有的仲裁程序.如果在仲裁过程中,出现一名仲裁员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形,则应当填补该仲裁员的空缺,组成新的完整的仲裁庭,以完成仲裁程序.但是,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却存在另一种做法,即当一名仲裁员无法履行职责时,不填补该仲裁员的空缺,而由剩余仲裁员组成的”缺员仲裁庭”继续完成仲裁程序.这种特殊做法就是通常所称的”缺员仲裁”.缺员仲裁与缺席仲裁不同,它是指仲裁员在仲裁程序中缺席,而非当事人缺席.在仲裁实践中,造成仲裁庭缺员的原因是多样的,如仲裁员辞职或拒绝参加仲裁程序、仲裁员死亡、仲裁员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被禁止跨国旅行等.出现仲裁庭缺员的情形后,往往由剩余的仲裁员或者仲裁机构决定是否进行缺员仲裁.

仲裁员、仲裁程序、仲裁庭、国际商事仲裁、仲裁实践、履行职责、限制人身自由、当事人、仲裁机构、空缺、拒绝参加、死亡、旅行、过程、辞职

D9(法律)

2010-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3-7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律适用

1004-7884

11-3126/D

2010,(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