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典当法律规范的完善
@@ 典当,通俗地说就是”以物换钱”,即典当双方从事的以借贷为形式、以质押为条件的融资活动.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典当管理办法》中第3条对典当的定义是:”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典当行、质押、物的行为、融资活动、管理办法、财产权利、房地产、利息、借贷、费用、动产、抵押
D9(法律)
2008-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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