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为保全兼谈我国民诉法设立行为保全制度的必要性
@@ 原告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诉称其作为被告的绝对控股股东,合法持有被告90%的股权,而其合法权益却屡遭被告违法行为之侵害.针对被告违法通过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中关于罢免原董事长并选举新董事长的内容以及被告向原告部分股东违反规定分派近两年股息红利的恶意侵害行为向该院提出了多项保全申请.其保全申请内容包括:一、查封被告的行政公章、财务专用账、法定代表人私章、合同专用章;二、查封被告的财务账薄、报表、原始凭证;三、查封被告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董事会会议纪要等完整的文件档案资料;四、查封被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正副本.
行为保全制度、设立行为、民诉法、必要性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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