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的法律思考
@@ 众所周知,由于知识产权的对象是非物理的虚拟的”物”,是不含物质实体的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且具备时间上的永存性和空间上的无限再现性,因此与物权相比,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明显较弱且极易受到侵害,”1”并且一旦遭到侵害,很难能够被”恢复原状”.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法律思考、物质实体、侵害、恢复原状、再现性、独占性、虚拟、物权、物理、思想、情感、空间、对象
D91;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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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行为保全、法律思考、物质实体、侵害、恢复原状、再现性、独占性、虚拟、物权、物理、思想、情感、空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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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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