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和完善法官释明权的思考兼评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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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和完善法官释明权的思考兼评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35条

引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35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34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规范和完善、法官释明权、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行为、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关系的性质、证据规定、诉讼证据、诉讼过程、效力、法律、案件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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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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