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的完全性
@@ 如何评价法律?我们认为法律的评价应该从三个方面出发:形式理性、实践理性和价值理性”1”.所谓形式理性,就是指完全性、一致性、确定性.所谓实践理性,就是合目的性和可行性.所谓价值理性,就是利益衡量和价值选择.本文主要探讨形式理性中的完全性问题,即法律的完全性问题.
法律、形式理性、完全性、实践理性、价值理性、评价、利益衡量、价值选择、一致性、目的性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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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形式理性、完全性、实践理性、价值理性、评价、利益衡量、价值选择、一致性、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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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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