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拍卖若干问题研究
@@ 对于含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其它各类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在被执行人无金钱给付能力时,通常就需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或专有权利变价,将变价获得的金钱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以便使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得到实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严肃性.本文的主要内容就是探讨以拍卖方式实现变价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执行拍卖、申请执行人、执行效力、被执行人、金钱、法院判决书、专有权利、人的权利、拍卖方式、合法权益、给付、法律文书、严肃性、调解书、裁定书、维护、人民、能力、财产
DF7;D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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