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被告人当庭翻供的证据认定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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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被告人当庭翻供的证据认定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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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属于证据范畴的一种.但刑事审判实践中,由于被告人时常改变庭前的口供,给审判活动和认定证据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成为困绕法官断案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被告人、当庭翻供、刑事诉讼法、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认定证据、审判实践、审判活动、范畴、法官、断案

D91;DF7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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