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制宪国大"国体之争研究
在1946 年"制宪国大"召开期间,围绕《中华民国宪法》第1 条国体如何规定,国民党为一方,青年党和民社党为另一方,展开了激烈争论.国体之争反映了青年党与民社党对西方自由民主精神的追求和对国民党一党专政的不满.在复杂的国内外政治环境下,国民党被迫作出了一定让步.最终通过的条文——"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是各方妥协的结果,在名义上标志着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结束.
"制宪国大"、国体之争、三民主义、政治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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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D693.74;D231
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阎书钦教授、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迟云飞教授、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王龙飞副教授提供了宝贵的修改意见,特此致谢,但本文文责自负
2023-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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