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05.2001.04.004
从占有到物权--论占有在物权法中的基础地位
占有是物权的起点.在不具任何法权因素的纯粹占有中,包涵了物权法的全部最为基本的特征:意志性、支配性和排他性.虽然物权法以理性的权利设计,取代了占有的事实要求,而成为支配方式的核心,但是占有在物权法中的重要角色并未因此丧失.相反,占有构成物权实现其支配性和排他性的基础.
占有、物权、支配力、排他力
DF59(民法)
2004-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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