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主义司法方法的法理反思及完善路径——以指导案例89号为切入点
在"北雁云依案"(即指导案例89号)的裁判过程中,法官主要面临的方法论困难即运用"法条主义"司法方法并不能得出明确和妥当的裁判结果.为了应对上述难题,法官从对裁判可能产生后果的预测和权衡出发,引入了多元化的论据进行法律解释和裁判说理,这是"后果主义"司法方法运用的典型例证.后果主义司法方法的存在有其重要的现实功用和正当性,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隐患和风险.从理论上看,后果主义司法方法属于描述性而非规范性概念,其需要内嵌于法条主义司法方法发挥其功用.从实践效果来看,后果主义司法方法具备现实正当性,但也存在不能忽视的隐患.为了更好地发挥后果主义司法方法功用,应当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弱后果主义"的司法立场,并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方法确保其规范性,还应当引入多元智识和科学化的后果预测与衡量机制确保其合理性.
指导案例89号、后果主义、法条主义、司法方法、法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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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F840.3;G231
山东大学威海校级教学改革项目A201808
2022-09-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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