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须加贴中文标签
@@ 从2005年1 2月1日起,《商检法实施条例》规定,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正规进口化妆品,均要有相应中文标签,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商、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进口化妆品、中文、实施条例、产品名称、生产商、资料、中国、销售、商检、境内、电话、标签
TS9;S16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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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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