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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须加贴中文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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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5年1 2月1日起,《商检法实施条例》规定,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正规进口化妆品,均要有相应中文标签,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商、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进口化妆品、中文、实施条例、产品名称、生产商、资料、中国、销售、商检、境内、电话、标签

TS9;S16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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