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9.01.178
空枪射击的危险如何判断 ——以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为不同视角
空枪射击行为是否具有刑法上所禁止的危险是应否处罚的关键.从不同的角度对每一个细节的认定与论述都可能使行为人成立犯罪与否(不能犯或未遂犯)、 罪轻或罪重.在强调行为对法益侵害的客观主义看来,空枪射击不构成犯罪,不应当处罚;而强调对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的主观主义则主张,构成犯罪应当处罚.两种观点均有其合理性,但脱离主观故意观察外在行为与忽视外在行为只注重主观故意都不可能合理解决实践问题,只有将二者结合的行为无价值二元论可以做到对行为人罪责刑相适应.
空枪射击、危险、客观主义、主观主义
2019-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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