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权理论下环境权内涵的重构
法权关系理论的发展向我们揭示了现代法律体系在权力与权利这两个基本范畴矛盾发展下的衍生变化.法权是权利与权力的统一体,是人民权利的法律表现.而一直占据人们思维中心的义务概念,从本质上说只是权利(权力)的表现形式,从社会内容上看则是权利(权力)的利益反射.厘清权利与权力,权力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不仅有助于理解和分析现实的法律关系,而且对于正在建构中的环境权理论也多有启发.环境权利从"应然"向"实然"的转化过程中,我们不仅要着力于公民环境权的创设,同时还要关注国家环境管理权的完善,二者的平衡发展才是环境权走出困境的现实选择.
法权、环境权、公民环境权、国家环境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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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法的理论(法学))
2009-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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