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照门"的法律思考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艳照门"的法律思考

引用
香港明星的不雅照片酿成2008年春节轰轰烈烈的"艳照门"事件.在人们谴责明星们糜烂的私生活的同时.对明星们拍摄艳照的行为性质应界定为个人的私行为,而不涉及法律层面的责任问题.作为此次事件的始作俑者,陈冠希及女明星们的隐私权、肖像权等权利遭受了侵害,他们虽然有权寻求法律保护但在权利救济中仍会遇到许多障碍.

艳照门、隐私权、权利救济

10

D913(法学各部门)

2009-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24-29,1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009-9093

35-1226/D

10

2008,10(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